企业【yè】名称申请登记【jì】的原则。1、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【liè】内容的文【wén】字,。2、企【qǐ】业名称应【yīng】当使用符合【hé】国家规范的汉字【zì】。3、企业【yè】法人【rén】名【míng】称中不得【dé】含有其他【tā】法人的名称【chēng】。4、企业名【míng】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【míng】称。企业分支机构【gòu】名称应当冠以【yǐ】其所从属企业【yè】的名称。5、企业营业执【zhí】照上【shàng】只准标明【míng】一个企业名称。6、企业【yè】名称有【yǒu】下列【liè】情形之【zhī】一的【de】,不予核准,。①、与同一【yī】工商行政管【guǎn】理机关【guān】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【tóng】行业企业名称字号【hào】相同【tóng】,有投资【zī】关系的除外。②、与其他企业变更【gèng】名称未【wèi】满1年的原名【míng】称【chēng】相【xiàng】同。③、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【mǎn】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。7、企【qǐ】业名称需译【yì】成【chéng】外文使用的【de】,由企业依据文【wén】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,不需报工商行【háng】政管理机【jī】关核准登【dēng】记。
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
1、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:
①、有损于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的;
②、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;
③、国家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、货币名称;
④、政党名称【chēng】、党政军机关名称、群众组织名【míng】称、社【shè】会团体名称【chēng】及部队番【fān】号;
⑤、外国文字、汉语拼音字母、阿拉伯数字;
⑥、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。
2、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。
3、企业法【fǎ】人名【míng】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,国家【jiā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【lìng】有规定【dìng】的除【chú】外。
4、企业名称中不【bú】得含【hán】有另【lìng】一个企【qǐ】业名称。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【cóng】属企业的名称【chēng】。
5、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。
6、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核准:
①、与【yǔ】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【jì】注册的【de】同行业企业名【míng】称字号【hào】相同,有【yǒu】投资关系的【de】除【chú】外【wài】;
②、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;
③、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;
④、其他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;
7、企【qǐ】业名称需译成【chéng】外【wài】文【wén】使用的【de】,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【zì】行翻译使用,不需报【bào】工商【shāng】行政管理机关核准【zhǔn】登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