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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投资公司注册有哪些不同的注册规定?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web

我国从【cóng】改革开放以【yǐ】来,为了吸引更多的【de】外资来【lái】带动经济的【de】增长,因此对外商来华注册公司都一直采取【qǔ】着优【yōu】惠【huì】政策【cè】。外【wài】商投资公司注册在华具有【yǒu】其他【tā】类别的公司注册【cè】更有优势,即使我【wǒ】国的很【hěn】多投资家把【bǎ】目标转移到【dào】外商【shāng】投资公司注册上。下面我们【men】探讨外商投资公司注【zhù】册有哪些不同的注【zhù】册规定?《公司法》规定【dìng】的两类公司形【xíng】式都可供外国投资者选【xuǎn】择。外【wài】商投资企业法关于外商【shāng】投资公司的设立、资本、股东出【chū】资【zī】、治【zhì】理结【jié】构等诸多方面的规定,都与【yǔ】《公司法》不同,于【yú】是【shì】就产【chǎn】生【shēng】了外商投资企业【yè】法与【yǔ】公司法适用的法律冲突。投资企业【yè】与公司【sī】法的关系将得以明晰【xī】:具有【yǒu】法人地位【wèi】的有限公司与【yǔ】股份【fèn】公司,统-法【fǎ】;非法人的外商投【tóu】资企业也将根据【jù】其性质分别适用合伙企业法【fǎ】、独资【zī】企业法。


  我【wǒ】国从【cóng】改革开放以来,为了吸【xī】引更多的外资来带动经济的【de】增长,因此【cǐ】对外商来华注册公司都【dōu】一直采【cǎi】取【qǔ】着优惠政【zhèng】策【cè】。外商【shāng】投资公司注【zhù】册在华具【jù】有其【qí】他类别的公司【sī】注册更【gèng】有优势,即使【shǐ】我国的很多投资家把目标转移【yí】到【dào】外商投资公司注册上。下面我们探讨外商投【tóu】资公司【sī】注册有哪些不同的【de】注册规定?

  一、外商投资公司注册相关法律规定:

  1、由《中外合【hé】资【zī】经【jīng】营企业法》、《中外【wài】合作经营企业法》、《外资企【qǐ】业法》及【jí】其实施条例、细则【zé】组成的现行外商【shāng】投资企业法【fǎ】规【guī】定,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当采用【yòng】有【yǒu】限公司【sī】注【zhù】册的形式;中外【wài】合作经【jīng】营企业与外【wài】资【zī】企业可以采用非法人组【zǔ】织形式,符合中【zhōng】国法人条件的,应当采用有限公司形式。

  2、1995年外经贸部颁布【bù】的《关于设立【lì】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【gōng】司若干【gàn】问题的【de】暂行规定》又确立【lì】了外商【shāng】投资股份公司注册【cè】。这样,《公【gōng】司法》规定的两类【lèi】公司形式都可供外国投资【zī】者选择。依此,外商投资公【gōng】: 可可被定义【yì】为: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【guó】境内,由外国投资者与中【zhōng】国投资者【zhě】合作设立或者单独设立【lì】的有限公司【sī】与【yǔ】股【gǔ】份公【gōng】司。

  3、除【chú】了【le】资本来【lái】源的不同,外商投资公司注册与【yǔ】其他公【gōng】司注册并【bìng】无实质区别【bié】,因【yīn】而应【yīng】该适用【yòng】同一法律。 但是,外商投资企【qǐ】业法关【guān】于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、资本【běn】、股东出资、治【zhì】理结构等诸多方面的规【guī】定,都与《公司【sī】法》不同【tóng】,于是就产【chǎn】生了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【gōng】司法适用【yòng】的法【fǎ】律冲【chōng】突。如何【hé】协调解决这一【yī】问题,是【shì】我国公司立法【fǎ】的一个焦点问题。

  二、对外商投资公司注册一个基本共识是:

  外商投资公司注册外商投资公司注册

  1、对现行外【wài】商投资企业法的内【nèi】容与体系进行根本性的调整【zhěng】,制定一【yī】部【bù】统一【yī】的”外【wài】商投【tóu】资法”一删【shān】除其适用公司法的内容,只【zhī】保【bǎo】留【liú】和进【jìn】一步充实特【tè】有规则。如是, 投【tóu】资企业与公司法的关系【xì】将【jiāng】得以明晰:具有【yǒu】法人地位的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,统【tǒng】-法【fǎ】;非【fēi】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将根据【jù】其性质分别适【shì】用合伙企业【yè】法、独资企业法【fǎ】。

  2、外商公司法【fǎ】的调整对象的【de】分工也十分清晰:前者只规【guī】定外商投资【zī】特有的行为规则,主要制投资的产业政策【cè】和经【jīng】济管理方面的公法规【guī】则【zé】;后者【zhě】系统规定【dìng】一体适用于内【nèi】、外资【zī】公司注册【cè】的私法、规则、组织法规则。如是,两部立【lì】法【fǎ】之间【jiān】的【de】关【guān】系被彻底理【lǐ】顺,法【fǎ】律适用的冲突将会【huì】消弭。

  3、在这一思路下【xià】,《公【gōng】司法》第217条的【de】规定可以理解力留【liú】下了一个【gè】制度端口:”外商投资的有限【xiàn】责任【rèn】公司注册和股份有【yǒu】限公【gōng】司注册【cè】适用本法;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【lìng】有规定的,适用其规定。”此处的”有关【guān】外商投资的法律【lǜ】”,可【kě】以【yǐ】理解【jiě】力将来的统【tǒng】一的”外商投资法【fǎ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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