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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购买的手机3510元,如何入账?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web

购【gòu】买的手机【jī】用于随机当做礼品【pǐn】送给【gěi】客【kè】户【hù】,属于业务【wù】招待,应当【dāng】按照其他【tā】所得代扣20%的个【gè】人【rén】所得税。购买的手机【jī】,取得发票为个【gè】人抬头,属于个人消费,不得在企【qǐ】业所得税前扣【kòu】除,不得计入公司费用。国家税务总局关【guān】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【lǐ】品有【yǒu】关个人所【suǒ】得【dé】税【shuì】问【wèn】题的通知》,。2.企业在向个人销【xiāo】售商品和【hé】提【tí】供服务的【de】同【tóng】时【shí】给予赠品,如【rú】通信企业对个【gè】人购买【mǎi】手机赠话费【fèi】、入网费,或者【zhě】购【gòu】话费赠手机等。1.企业在【zài】业务宣传【chuán】、广告等活【huó】动【dòng】中,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【pǐn】,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,按照其他所【suǒ】得项目,全额适用20%的税率缴纳个人所【suǒ】得税。


  好多会计经常【cháng】问道【dào】同样的问题,就是【shì】公【gōng】司购【gòu】买了一部手机,如何做【zuò】账呢?

  

  专家回复

  也应该分情况处理:

  第一种情况

  购买的手机,用于日常经【jīng】营与管【guǎn】理,取【qǔ】得增【zēng】值【zhí】税专【zhuān】用发【fā】票,计入当期【qī】费用,可以抵扣增值税

  借:管理费用–办公费 3000元

  应交税费–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510元

  贷:银行存款 3510元

  注意:

  手机由于更新换代【dài】比较快,一般【bān】不建议【yì】计【jì】入“固【gù】定资产”,可【kě】以计入当期损益。

  第二种情况

  购买的【de】手机,用于员【yuán】工发福利,取得增值税专【zhuān】用发票,计入职工薪酬,不【bú】得抵扣增值【zhí】税

  借:应付职工薪酬–福利费 3000元

  应交税费–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510元

  贷:银行存款 3510元

  再做进项税额转出

  借:应付职工薪酬–福利费 510元

  贷:应交税费–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 510元

  注意:

  用手机【jī】当做福利发放职工,属【shǔ】于个【gè】人性福【fú】利,应当并入【rù】当【dāng】月【yuè】工资代扣“工资薪金所得”的个【gè】人所得税【shuì】。

  第三种情况

  购买的手机,用【yòng】于【yú】随【suí】机【jī】当【dāng】做礼品送给客户,取得增值【zhí】税专用【yòng】发票,计入业务招待费,不得抵扣增值【zhí】税

  借:管理费用–招待费 3000元

  应交税费–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510元

  贷:银行存款 3510元

  借:管理费用–招待费 510元

  贷:应交税费–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 510元

  注意:

  购【gòu】买【mǎi】的手机用于随机当做礼品送给客【kè】户,属于【yú】业务招待,应【yīng】当【dāng】按照“其他所得”代扣【kòu】20%的个人所【suǒ】得税。

  第四种情况

  购买【mǎi】的【de】手机,取得发【fā】票【piào】为个人抬头,属于个人消费【fèi】,不得在企【qǐ】业所得税前【qián】扣除【chú】,不得计入【rù】公司费用。

  政策参考

  (1)根据【jù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【zǒng】局【jú】《关于【yú】全【quán】面推开【kāi】营【yíng】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财【cái】税(2016)36号附件一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:

 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
  (一)用于简【jiǎn】易【yì】计税方【fāng】法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【zhí】税项目【mù】、集体福利或【huò】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【hé】不动产【chǎn】。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【chǎn】、无形资【zī】产、不动产,仅指专用于上述【shù】项目的固定资【zī】产【chǎn】、无形【xíng】资产(不包括其他权益性【xìng】无【wú】形【xíng】资产)、不动产。

 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。

  (二)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,以及相关的加【jiā】工修【xiū】理修配劳务【wù】和交【jiāo】通运【yùn】输服【fú】务。

  (三)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、产【chǎn】成品所耗用的【de】购进【jìn】货物(不【bú】包括固定资【zī】产【chǎn】)、加工修理【lǐ】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【shū】服务。

  (四)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【chǎn】,以及【jí】该不【bú】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【wù】、设计服务和【hé】建筑服务【wù】。

  (五)非正常【cháng】损失的不动产在【zài】建工程【chéng】所耗用的购进货物【wù】、设【shè】计服务和建筑【zhù】服务。

  纳【nà】税人新建【jiàn】、改建、扩【kuò】建、修【xiū】缮、装饰【shì】不动产,均【jun1】属于不【bú】动产在建工程。

  (六【liù】)购进【jìn】的旅客运输服【fú】务、贷款服务、餐饮【yǐn】服务、居民日常服【fú】务和娱乐【lè】服务。

  (七)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  (2)财税[2011]50号《财【cái】政部 国家【jiā】税务总局关【guān】于企业促销展业【yè】赠送礼品有关【guān】个人所得【dé】税问题的通知》:

  一、企业【yè】在【zài】销售【shòu】商品(产品)和【hé】提供服【fú】务过程中【zhōng】向个人赠送礼品,属于下列情形之一【yī】的,不征收个人所得税【shuì】:

  1.企业通过价格折扣、折【shé】让方式向个人【rén】销售商品(产品)和提【tí】供服务【wù】;

  2.企业在向【xiàng】个人销【xiāo】售商品【pǐn】(产品)和提供服务的同【tóng】时【shí】给【gěi】予赠品,如通信企业【yè】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、入网费,或者【zhě】购话费赠手机等;

  3.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。

  二、企业向【xiàng】个人【rén】赠送礼品,属于下列情形【xíng】之一【yī】的,取得【dé】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【shuì】,税款由赠【zèng】送【sòng】礼品的企业【yè】代扣代缴:

  1.企【qǐ】业在业务【wù】宣传、广告等活动【dòng】中,随机向本单【dān】位以【yǐ】外的个人赠送【sòng】礼品,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,按照“其他所得【dé】”项目,全【quán】额适【shì】用20%的【de】税率缴纳个【gè】人所得税。

  2.企业在年会、座谈会、庆【qìng】典【diǎn】以及其【qí】他活动中【zhōng】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,对个人取得的【de】礼【lǐ】品所得【dé】,按照“其【qí】他【tā】所得”项目,全额【é】适用20%的税率缴纳个人所【suǒ】得【dé】税。

  3.企业对累积【jī】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【gù】客,给予【yǔ】额【é】外抽奖机会,个人【rén】的获奖所得,按照“偶然【rán】所得”项目,全额适【shì】用20%的【de】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【shuì】。

  三、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(服务)的【de】,按【àn】该【gāi】产品(服务)的市场【chǎng】销售价格确定个【gè】人的应税所得;是外购商品(服务)的,按该商【shāng】品(服务)的【de】实际购置【zhì】价格【gé】确定【dìng】个人的应税所得。

  (3)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七条规定:

  固定资产,是指企业为生产产【chǎn】品、提供劳务、出租或者经营管理【lǐ】而【ér】持有【yǒu】的、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【yuè】的【de】非货币性资产,包【bāo】括房【fáng】屋、建筑物【wù】、机【jī】器、机【jī】械、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【dòng】有【yǒu】关的设【shè】备、器具、工具等【děng】。

  以上,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【de】内容,如果【guǒ】对以上【shàng】内容有任何疑问,请与我司取得【dé】联系,问您进项详【xiáng】细内容的解【jiě】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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