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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不注销后果严重,你的企业注销了吗?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http://www.baidu.com/

人民法院【yuàn】发布《关于【yú】民事执行中变【biàn】更【gèng】、追加【jiā】当事人若【ruò】干问题【tí】的规定》司【sī】法解释,对【duì】法院在民【mín】事【shì】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【rén】问题进行全面规范,其中包括变更追加【jiā】瑕疵出资【zī】有限合伙人、违规注【zhù】销企业的清算责任【rèn】人。作【zuò】为被执【zhí】行人的企业法人,财【cái】产【chǎn】不足以清偿生效【xiào】法律文书确定的【de】债务,申【shēn】请执行人申请变更【gèng】、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【nà】出资的【de】股东、出资人或依公司法【fǎ】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【wéi】被执行人,在尚未缴【jiǎo】纳出资【zī】的范围内【nèi】依法承担责任的【de】,人【rén】民法院应予支【zhī】持。


  很【hěn】多企业在不经营之【zhī】后只是【shì】简单办理了【le】相关手续,就把公【gōng】司闲置了【le】,别人问公【gōng】司【sī】注销【xiāo】了吗?也是【shì】觉得无所谓,但【dàn】是真的是这【zhè】样吗?如果你的企业【yè】在不经营之后【hòu】你没有进【jìn】行【háng】相关【guān】的企业注销或者注销【xiāo】但是没【méi】有完成所有程【chéng】序,是会有很严重的惩罚的。

  9-21,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、追加当【dāng】事人【rén】若干问【wèn】题的规定》司法解【jiě】释,对法【fǎ】院在民事【shì】执行【háng】中【zhōng】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进行全面规范,其中包【bāo】括变更追加【jiā】瑕【xiá】疵出资有【yǒu】限合伙【huǒ】人、违规注销【xiāo】企业的清算【suàn】责任人。

  第【dì】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,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,申请执行【háng】人申【shēn】请变【biàn】更、追加未【wèi】缴纳【nà】或【huò】未足额缴纳出资【zī】的股东、出【chū】资人或【huò】依【yī】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【chéng】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【wéi】被执行【háng】人,在尚未缴【jiǎo】纳出资【zī】的范围【wéi】内依法【fǎ】承担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【yǔ】支持。

  第十八条 作为被执【zhí】行人【rén】的企业法人【rén】,财产不足【zú】以清【qīng】偿生效法【fǎ】律文书确定的【de】债务,申请执行人申请【qǐng】变【biàn】更、追加抽逃出资【zī】的股东、出资人为被执行【háng】人,在抽【chōu】逃出资的【de】范围内承【chéng】担【dān】责任的,人【rén】民【mín】法院应予支持。

  第十【shí】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,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【lǜ】文书确定的债务,其【qí】股【gǔ】东未依法履【lǚ】行出资义务【wù】即转【zhuǎn】让股权,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、追加该原股【gǔ】东【dōng】或依公司法【fǎ】规【guī】定对【duì】该出【chū】资【zī】承【chéng】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【rén】为【wéi】被【bèi】执行人,在未依【yī】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【zé】任的,人民法【fǎ】院应予支持。

  第二十【shí】条 作为被执行人【rén】的一人有限责【zé】任公【gōng】司,财产【chǎn】不足以清【qīng】偿生【shēng】效法【fǎ】律文书确定的债【zhài】务,股东不【bú】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【lì】于【yú】自【zì】己的财产,申请执行人申请【qǐng】变更、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【rén】,对公司债【zhài】务承担连带责任的,人【rén】民法【fǎ】院应予支持。

  第二十【shí】一条 作为【wéi】被执行【háng】人的公司,未经【jīng】清【qīng】算即办【bàn】理注销【xiāo】登记,导【dǎo】致公司无法进行【háng】清算,申请【qǐng】执行人申请变更、追加有限责任公司【sī】的股东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【kòng】股【gǔ】股东为被执行【háng】人【rén】,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【dài】清【qīng】偿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  第二十二条 作为被执【zhí】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,被注销【xiāo】或出现被吊销营业【yè】执照、被撤销、被责令关闭【bì】、歇业【yè】等解散事由后【hòu】,其股东、出资人或主【zhǔ】管部门无【wú】偿接【jiē】受其财【cái】产,致【zhì】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【cái】产【chǎn】或【huò】遗留【liú】财产不足【zú】以清【qīng】偿债务,申请执【zhí】行人申请变更【gèng】、追加【jiā】该股东、出【chū】资人或【huò】主管【guǎn】部门为被执行人,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【nèi】承担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【yīng】予支【zhī】持。

  第二十三条 作为被执行人【rén】的法【fǎ】人或【huò】其他组织,未经【jīng】依【yī】法清算【suàn】即办理注销登【dēng】记【jì】,在登记【jì】机关办理注销登【dēng】记【jì】时,第三人书面承诺对被执【zhí】行人【rén】的债务【wù】承担清偿责任,申请执【zhí】行人申请【qǐng】变更【gèng】、追加该第三人为【wéi】被执行人【rén】,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清【qīng】偿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  此前,工【gōng】商【shāng】总局下发最新规定【dìng】,企【qǐ】业不按【àn】时报税、公司不【bú】进行注销将【jiāng】给公司带来信用污点,具体有以下几方【fāng】面影【yǐng】响。

  (1)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;

  (2)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;

  (3)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;

  (4)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;

  (5)有欠税【shuì】,企业法人【rén】代表会被【bèi】阻止出【chū】境;搭不了飞机和【hé】高铁【tiě】;

  (6)长期不申报税收,税务局会上门检查;

  (7)长期不申报税收,发票会被锁机;

  (8)工【gōng】商信用网进【jìn】经营异常名录,所有对外申办【bàn】业【yè】务全部限【xiàn】制,如:银行开户【hù】、进驻商城等等。

  通过以上的介绍,相信大家对公司注销方【fāng】面也有【yǒu】所了解,并且知道了一些惩【chéng】罚【fá】,如果你在【zài】知道了这些之后还【hái】是选择不【bú】去注销的话,那【nà】小【xiǎo】编也无话可说,不过还是【shì】提醒大【dà】家,如果有不经【jīng】营的公【gōng】司一定【dìng】要去【qù】注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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