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法定代表【biǎo】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【shū】。5.按照内资企业登【dēng】记的规定提【tí】交相应【yīng】的【de】文件。合肥注册公司外商【shāng】投资【zī】企【qǐ】业变更为内资企【qǐ】业注意事项,。1.外商【shāng】投资企业经批【pī】准变更为内资企业适用本规范【fàn】。2.法定代表人签署【shǔ】的【de】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可自拟。3.《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【shēn】请书》《公司登【dēng】记(备案)申请【qǐng】书》《指【zhǐ】定【dìng】代表【biǎo】或【huò】者【zhě】共【gòng】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【míng】》可【kě】以通过【guò】国【guó】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《中国企业登记网》(下载或者到工商行【háng】政管理机关领取。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与【yǔ】原【yuán】件一【yī】致并由企业【yè】签署,或者【zhě】由其指定的代【dài】表或【huò】委托【tuō】的【de】代理人加盖公【gōng】章或签字。免收企业注册【cè】登记费,财政部国【guó】家【jiā】发【fā】展改【gǎi】革委关于公布取【qǔ】消和免征部【bù】分行【háng】政【zhèng】事业性收费的【de】通知财【cái】综[2012]97号。
一、合肥注册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
1.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。
2.《指【zhǐ】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及指定【dìng】代表或【huò】委托【tuō】代理【lǐ】人的【de】身【shēn】份证件复印件。
3.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4.企业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5.按照内资企业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。
合肥注册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注意事项:
1.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变更为内资企业适用本规范。
2.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可自拟。
3.《外商投资企【qǐ】业变更(备案)申请书【shū】》《公司登【dēng】记(备【bèi】案【àn】)申【shēn】请书》《指定代表或【huò】者共同委【wěi】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《中国企业登【dēng】记【jì】网》(下载或者【zhě】到【dào】工商行政管理机【jī】关领取【qǔ】。
4.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。
以上各【gè】项【xiàng】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【yīng】当提交【jiāo】原件;提交【jiāo】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【yuán】件一致”并由【yóu】企业签署【shǔ】,或者由其指定【dìng】的代表【biǎo】或委托的代【dài】理人加盖【gài】公章或签字。
5.提交材料涉及签署【shǔ】的,未【wèi】注【zhù】明签署人的,自然【rán】人由本人【rén】签字【zì】;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【rén】签【qiān】字【zì】,并【bìng】加盖公章。
二、登记注册程序:受理——核准——收费——发照。
三、登记承诺时限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。
四、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【miǎn】收企【qǐ】业注册登记费(免【miǎn】征期自9-21至9-21),财政部国【guó】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【bù】取消和免征部分行【háng】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【zhī】财【cái】综[2012]97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