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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开错先别慌!4种情形8个要点务必牢记!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web

1.《国家税务【wù】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【fā】票开具有【yǒu】关问题的【de】公告》规定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【zhuān】用【yòng】发票(以【yǐ】下简称专【zhuān】用发票【piào】)后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【bú】符【fú】合【hé】发票【piào】作废条件,或者因销【xiāo】货【huò】部分退回【huí】及发【fā】生销【xiāo】售折让,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。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自助开【kāi】票机代【dài】开【kāi】增【zēng】值税普通【tōng】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的处理,。提供建【jiàn】筑服务,纳税人自行开具或【huò】者税【shuì】务机关【guān】代开增值税发票时【shí】,应在发【fā】票【piào】的备注【zhù】栏注明建【jiàn】筑服务【wù】发生【shēng】地县(市、区【qū】)名称【chēng】及项【xiàng】目名称。


  本文针【zhēn】对【duì】财务人员日常工作中【zhōng】经常【cháng】出现【xiàn】的发票开错问题,总结【jié】出四种常见疑难问题并提【tí】供【gòng】相应【yīng】解决办法,最后提炼出八个易【yì】错要点,提【tí】醒【xǐng】纳税人以避免风险。

  

  关【guān】键词:增值税发【fā】票;作废;普通发票【piào】;专【zhuān】用发【fā】票;代开发票;税率

  纳税人在【zài】日常开票环节中【zhōng】出现名【míng】称、金额、税【shuì】率等栏目开具错误时怎【zěn】么办?小【xiǎo】编在这里为您精心【xīn】梳理了开【kāi】票【piào】易错点和重要提醒,希望对您【nín】有【yǒu】所帮助。

  一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及处理办法

  一般纳【nà】税人(包括【kuò】住【zhù】宿业、鉴【jiàn】证咨询业、建筑业、工业、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【xī】技术服务业等自开【kāi】增值税专用发【fā】票的【de】小规【guī】模纳税人)当月开【kāi】具的【de】增值税专用发【fā】票发【fā】生销货【huò】退回、开【kāi】票有误等情形,收到退【tuì】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符【fú】合作【zuò】废条【tiáo】件的【de】,按作废处理,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  要点来了!“符合作废条件”需同时具有以下情形:

  ①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;

  ②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;

  ③购买【mǎi】方未认证或【huò】者认证【zhèng】结【jié】果【guǒ】为“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”、“专用发票【piào】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【fú】”。

  小编归纳为:当【dāng】月【yuè】、未抄税、未认【rèn】证或认证【zhèng】不符(如数据未进入发【fā】票【piào】管【guǎn】理新系统等【děng】情况)三个条件。小编以【yǐ】为还【hái】有一个重要条件【jiàn】:发票联、抵扣联退【tuì】回;如果没有退回【huí】,也不符合作废条件【jiàn】。

  例如:给一【yī】家企业开具【jù】增值税普通发票,只填【tián】写购买方的“名称【chēng】”而没【méi】有填写对方的“纳税【shuì】人识【shí】别号【hào】”。

  正确的开具要求:

  (一)根据《中【zhōng】华人民【mín】共和【hé】国发票管理办法实【shí】施细【xì】则【zé】》(国【guó】家税务总局令2011年第25号)第二十【shí】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,必须做到按【àn】照号码顺序【xù】填【tián】开,填写项目【mù】齐全,内容真实【shí】,字【zì】迹清楚,全部联次【cì】一次打印,内容完全【quán】一致,并在【zài】发【fā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【gài】发票【piào】专用章。

  (二)开具时发现有误的,可即时作废。

  (三【sān】)若不符合【hé】增值税专用发票作【zuò】废条【tiáo】件的,可以申【shēn】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【zhuān】用发票。

  政策依据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<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>的通知》(国税发[2006]156号)第二十条

  《国【guó】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【zēng】值税专用发票【piào】开具有【yǒu】关问题的【de】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【gōng】告2017年第【dì】47号【hào】)

  二、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错误及处理办法

  (一)开具时发现有误的,可即时作废。

  (二【èr】)如【rú】果跨【kuà】月了不能作废【fèi】,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【tōng】发票,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【tōng】发票。

  但【dàn】小编提醒大家:纳税人需【xū】要【yào】开【kāi】具红字增值【zhí】税普通【tōng】发票的,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“作废”字样或取【qǔ】得对方【fāng】有效证明【míng】。

  三、增值税发票税率(征收率)开具错误及处理办法

  (一)纳税人处理方式

  1.纳税人应【yīng】持《增值【zhí】税纳税【shuì】申报【bào】表》等【děng】相关资料至办税服务【wù】厅综合服务窗【chuāng】口按适用税率【lǜ】或征收率申【shēn】报缴纳增【zēng】值税;

  2.次月开具红字发票,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;

  3.如形成多缴税【shuì】款【kuǎn】,纳税【shuì】人可以申【shēn】请退税,也可留抵后【hòu】期应纳税额。

  4.税控设备因申报比对不符被锁定,纳税【shuì】人应凭税务【wù】机关出具的异【yì】常转【zhuǎn】办单,到【dào】办税服务厅综合【hé】服务窗口解锁【suǒ】税【shuì】控设【shè】备【bèi】并清卡。

  政策依据:

  1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【zì】增【zēng】值税发【fā】票开具【jù】有关问题的公【gōng】告》(国家税【shuì】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)规定:增值税一【yī】般纳税人开【kāi】具增值税专用发票(以下简称“专用发票”)后,发【fā】生销货退回【huí】、开【kāi】票有误【wù】、应【yīng】税【shuì】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【fā】票作废条件,或者【zhě】因销货部分【fèn】退【tuì】回【huí】及【jí】发生销售折【shé】让,应开具红【hóng】字专【zhuān】用发票。

  2.国【guó】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《增【zēng】值税专用【yòng】发【fā】票使用规【guī】定》的通知(国税发【fā】〔2006〕156号)第二十五【wǔ】条第【dì】一款【kuǎn】规定:“用于抵【dǐ】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【zhuān】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(国【guó】家税务总局另有【yǒu】规【guī】定的【de】除外)。认证相【xiàng】符的【de】专【zhuān】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【de】记【jì】账【zhàng】凭证,不【bú】得退还销售方。”

  例如【rú】:某一般【bān】纳税人【rén】物业公司给业主开具的车辆停车费发票【piào】,增值税发票上适【shì】用的【de】税率【lǜ】均为6%的【de】专用发【fā】票。

  正确的开具要求:

  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开具增值税率为11%的专用发票。

  政策依据:

  根据财税〔2016〕36号文件附【fù】件1《营业【yè】税【shuì】改征增【zēng】值【zhí】税试【shì】点实施办法【fǎ】》附:税目解释【shì】的规定【dìng】,停车服务【wù】属于——销售【shòu】服务/(六)现代服务/5.租赁服【fú】务/经营性租【zū】赁服务/车【chē】辆停放服务,所以,对【duì】于采用一般计税的物业【yè】公司收取的停车【chē】费应当按照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【nà】增值税,适用的税【shuì】率为【wéi】11%。

  (二)税务机关处理

  1.税务机关应按照《增值税纳税【shuì】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(实行)》(税【shuì】总发〔2017〕124号)的规定【dìng】,由申【shēn】报异常处理岗核【hé】实【shí】是否可以解除异常及【jí】解【jiě】锁税控设【shè】备。

  2.核【hé】实后可【kě】以解除异常的,应按规定出【chū】具异常转办单,由办【bàn】税服【fú】务【wù】厅综合服务【wù】窗口解锁税控设备【bèi】。

  3.主管税务机关【guān】应【yīng】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及其实【shí】施【shī】细则【zé】和【hé】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【guī】定》等相关规【guī】定进行处罚。

  四、代开增值税发票开具错误及处理办法

  纳税【shuì】人使用【yòng】电子税务局【jú】自助开票机(或【huò】办税服务【wù】厅前台)代开增值【zhí】税普通发票或增【zēng】值税【shuì】专【zhuān】用发票开具错误的处理:

  (一)开具时发现错误的,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;

  (二)如【rú】果跨月了不能作废【fèi】,纳税人【rén】应将增值【zhí】税发票全部联【lián】次退回【huí】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【jù】红字增值税发票【piào】,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【shuì】发票【piào】。

  若纳税人申【shēn】请代开的正【zhèng】确【què】蓝【lán】字【zì】增值税发【fā】票【piào】的税费种、征收品目与此前【qián】不同,系统【tǒng】无法【fǎ】提【tí】取已经缴纳的税款,纳税人只能重新【xīn】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【piào】并缴纳税款。对此前因代开增值税发【fā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,纳税人可以【yǐ】向【xiàng】税务机关申【shēn】请【qǐng】退税。

  五、避免发票开具错误的重点提醒

  面对【duì】以上四【sì】种增值税发票开具【jù】常【cháng】见错误,小编为您总结出了8个【gè】重要提醒,让您远离【lí】风【fēng】险!

  提醒1、发票开具时不要错误选择税率或者征税率

  如:餐饮【yǐn】、住宿等【děng】“营【yíng】改增”行业的小规模【mó】纳税人将税【shuì】率错误【wù】填写成6%、11%、 17%或0税率,正确的是【shì】选择3%征收率;

  如:农【nóng】资、种植、养殖、图书、蔬菜、猪牛羊肉【ròu】销售等已进【jìn】行增【zēng】值税免税备案的小规模【mó】纳税人将【jiāng】税率【lǜ】错误填写【xiě】成3%,正确的是选【xuǎn】择免税【shuì】货【huò】物,发票【piào】上【shàng】开具为*,未进行备案的仍按照3%开具;

  如:各【gè】行业小规模纳税【shuì】人销售不动【dòng】产应【yīng】选择5%征收率,不要【yào】错误【wù】地选成3%征【zhēng】收率;

  一般【bān】纳【nà】税人一般计税税率与简易征【zhēng】收征收率易混【hún】淆开具,发票【piào】开【kāi】具前应准确区分计税项【xiàng】目,并按适用税率或征收【shōu】率开具。

  提醒2、按商品和服务编码规范开票

  填开发票时,“货【huò】物【wù】或应税劳务名称”必须从【cóng】商品【pǐn】和服【fú】务【wù】税【shuì】收分类编码库中选【xuǎn】取,否则该商品不【bú】能开票。全面推行按商品和服【fú】务编码规范【fàn】开票是国家税务【wù】总【zǒng】局2017年全国【guó】发票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,若纳税【shuì】人未【wèi】正确、规范地开具带【dài】税收分类编【biān】码【mǎ】的发票【piào】,税务机关将按发票有关规定进【jìn】行处罚【fá】。

  从现在开始,税【shuì】务机关将对纳【nà】税人的以下2种情况【kuàng】进行【háng】监控和追查:

  一、 是否按照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;

  二、 是否正确、规范的选择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。

  提醒3、应如实开具发票

  销售方开具【jù】增【zēng】值税发票时,发票【piào】内容应【yīng】按照实际销售情【qíng】况【kuàng】如实开具【jù】,不得根据购【gòu】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,更【gèng】不得变名虚开发【fā】票【piào】。

  销售方开具发票时【shí】,通过【guò】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【shuì】发【fā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,导【dǎo】入相关信息【xī】开【kāi】票【piào】的,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【jì】交易相【xiàng】符【fú】,如【rú】不相符应及时修【xiū】改完【wán】善销售平台系【xì】统。

  提醒4、开具商品要有税收分类编码

  发票应【yīng】按编【biān】码开具,较笼统的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需【xū】要按下一【yī】级【jí】明细开具【jù】,具体明【míng】细到什么程度,允许企业视核算【suàn】或管【guǎn】理要求【qiú】而定,并取决于消费者需要。

  不管【guǎn】是内控管理还是【shì】从税务管理角度来理解,不管金【jīn】额大小,办【bàn】公【gōng】用品应该开【kāi】具清单【dān】。数量【liàng】少就直接在发票上列明具体品名,如【rú】笔记本、文件夹、订书【shū】机等;数量多就【jiù】附清单,增值税专【zhuān】用【yòng】发票的清单必须从税控系统【tǒng】出具【jù】!

  提醒5、普票也要有税号

  从9-21开始,购【gòu】买方为【wéi】企业的,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提【tí】供【gòng】纳【nà】税人识别号或统一【yī】社会【huì】信用【yòng】代码,并在发票上开具。这【zhè】项规定【dìng】只针【zhēn】对买方是企业,对【duì】于以【yǐ】个【gè】人或者【zhě】政府机【jī】关、事业单【dān】位等非企业单位【wèi】为抬头的发票就不需要填写这些信息。

  提醒6、部分发票开具不要漏填发票备注栏

  如:提供【gòng】建【jiàn】筑服务,纳税人自行开具【jù】或者【zhě】税务机关代开【kāi】增值税发票时,应在发票的备【bèi】注栏【lán】注明建筑服务【wù】发生【shēng】地【dì】县(市、区)名称及项目名称。

  如【rú】:销售【shòu】不动【dòng】产【chǎn】,纳【nà】税人自行开具或【huò】者【zhě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,应在发票【piào】“货物或应税劳务【wù】、服务名称”栏填写【xiě】不动产名称及房【fáng】屋产权证书号码(无【wú】房屋产权【quán】证书的可不填写),“单位”栏【lán】填写面积单【dān】位,备注栏注明不动【dòng】产的详【xiáng】细地址。

  如:出租不【bú】动产,纳【nà】税人自行开具【jù】或者税务机关【guān】代开增值税发票时【shí】,应【yīng】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【chǎn】的详细地址。

  提醒7、折扣销售的务必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分别注明

  纳税人【rén】采【cǎi】取折扣【kòu】方式销售【shòu】服务【wù】、无形资【zī】产或者不【bú】动产【chǎn】,价款和折扣【kòu】额【é】在同【tóng】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价款和【hé】折扣额在同一张【zhāng】发票上的“金额【é】”栏分别注明的,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征收增值税。

  未在同一【yī】张发票“金额”栏注明折扣额,而仅在【zài】发票的“备注”栏注明折【shé】扣额的,折扣额不得从价款【kuǎn】中【zhōng】减【jiǎn】除【chú】。

  提醒8、一般纳税人不得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

  好多【duō】会【huì】计【jì】人员经常问:一般纳税人发【fā】生了超出税务【wù】登记经营范【fàn】围的业务,是自行【háng】开票【piào】还是由税务机【jī】关代开发票【piào】?

  注意: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。

  以【yǐ】上,便【biàn】是小编【biān】为大【dà】家介绍的内容,如果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,请【qǐng】与我司取得联系,问您【nín】进项详【xiáng】细内容的解【jiě】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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